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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【2017-11-14】       点击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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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	 来源:吉林森工股份公司       
  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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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,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,根据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——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》、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》、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》等相关规定,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,董事会同意公司开立以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:    账户名   | 开户行   | 账号   | 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  |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西安大路支行   | 22050145010009330057   | 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  |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西安大路支行   | 22050145010009330058   | 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  |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西安大路支行   | 22050145010009330059   |  
       详情请查阅当日公告。   |  |            
     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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